南京急寻密切接触者/南京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多少

6.27至6.30园园日记:突发疫情,频做核酸检测

〖壹〗 、月27日至6月30日园园日记核心内容如下:6月27日:突发疫情,南京进入战时状态 南京市接外省协查通报 ,两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曾在南京旅居,两人为同住家人 。已发现4名密切接触者(均系阳性人员家庭成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全市进入疫情战时状态,市民普遍保持平静心态 ,积极配合抗疫工作,未出现明显慌张情绪。

南京新增1例外地返宁阳性感染者

〖壹〗、月27日16时至28日16时,南京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 ,为外地返宁人员 。具体情况如下:行程轨迹:3月27日乘坐G1822次高铁于16:47到达南京南站。18:00左右在南京南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22:20左右由专车转运至大光路香格里拉花园小区,步行至楼栋后乘电梯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途中未与他人接触 。

〖贰〗、022年3月28日0-24时 ,南京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从外省市返宁人员,具体信息及行动轨迹如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感染者信息:男 ,73岁,居住于大光路香格里拉花园小区。2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近来已转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叁〗 、022年10月8日凌晨,玄武区接雨花台区疾控中心协查信息,发现1名外省来宁人员核酸检测异常 ,经单采检测结果为阳性 。

〖肆〗、事件背景3月28日,秦淮区新增1例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外地返宁人员 。为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需紧急排查相关时段进入特定区域的人员。

南京疫情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持续更新)

无症状感染者13:女,53岁,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13日起集中隔离管控 ,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当日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14:女,33岁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3日起集中隔离管控,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当日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

截至3月17日0时,南京市本轮疫情共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8例,其中栖霞区5例。新增的26名无症状感染者中 ,有14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5人在管控区域发现,4人为密接筛查发现 ,3人为社区筛查发现。

南京市新增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近来正在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接受医学观察,其血清学抗体检测为阳性,但无临床症状且CT检查无异常 ,密切接触者及环境样本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杀,市民仍需做好个人防护 。

新增情况:2022年3月21日0-24时,南京江北新区未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累计数据:截至3月20日24时 ,南京市本轮疫情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例(3例普通型,2例轻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3例 ,总计98例感染者。其中,江北新区累计报告2例无症状感染者,无确诊病例 。

截至2022年3月20日0时 ,南京市本轮疫情累计通报:确诊病例5例(普通型3例、轻型2例)无症状感染者83例 数据变化说明:新增8名阳性人员后,累计阳性人数从88例(5+83)增至96例,其中可能包含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转化情况 ,但通报未明确细分新增确诊与无症状的具体数量。

南京重点人群是指哪些人

〖壹〗 、南京重点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密切接触者: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境外入境人员:从国外进入南京的人员 。发热门诊患者: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入院接受治疗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医院等医疗机构内工作的人员 。

〖贰〗、高风险岗位人员(如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 。重点人群抵宁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报备责任与后果若瞒报 、谎报或拒绝接受健康管理服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叁〗、南京的“14+7”管控措施是针对特定来(返)宁人员实施的健康管理方案 ,具体含义如下:核心定义“14+7 ”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与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组合管理措施,适用于两类重点人群: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存在轨迹交叉的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 。

〖肆〗、重点区域的周边区域;人员(物资)与外地风险区域往来密切的区域。检测标准为:按“两天一检”或“三天一检”的频率组织实施,并适当扩大防范范围。此类区域通过适度加密检测频次 ,平衡防控效率与资源投入,同时覆盖潜在风险扩散路径 。防范区域指重点区域及次重点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

〖伍〗 、检测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人员检测对象从事航空、港口 、铁路、公路货运和客运相关作业等从业人员、从事冷链食品运输 、流通、加工、销售 、废物处置等人员 。城市公共交通(公交、地铁、轮渡等) 、出租车(网约车)等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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